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综合楼完善提升项目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灌发改投资[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筹建处、灌云县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 ,出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灌云县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筹建处、灌云县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灌云县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综合楼完善提升项目
标段名称:灌云县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综合楼完善提升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伊山镇任庄村,高新区龙江路北侧(实践基地院内);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4638.28平方米,建筑物5层,一层为架空层,层高3.6米,总建筑高度19.8米;
2.4 招标范围:从项目施工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驻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送审价的审核、商务分析、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编制及审核,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各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及竣工决算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发包人验收合格为止;
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2.5 服务期:70日历天 (与施工工期同步) ,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10.16万,效益费用固定费率为3%,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做无效标处理。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在有效期内)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3年12月-2024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 (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7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单位) ;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它要求:
3.9.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2 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9.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 企业营业执照;
(2)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3)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
(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023年12月-2024年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6) 投标人承诺书 (见投标格式) 。
注: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报价:40分; 投标人资质信誉及能力:11分; 投标人业绩:6分; 项目组人员专业水平:19分; 审计服务方案:24分。 注:投标人的审计服务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 值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计算算术平均值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3(1) |
投标报价 (40分) |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1 分,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 |
40分 |
2.2.3(2) |
投标人资质信誉及能力(11分)
| 1、投标人获得部级、省级造价管理部门或部级、省级造价咨询行业协会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一等级的得3分;第二等级的得2分;第三等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由于地区和部门对造价咨询信用评价标示等级不统一,提醒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信用评价部门发布的有效文件或网上截图、颁发的有效期内信用证书等资料。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得分。 2. 拟投入人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 (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者表彰文件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者表彰的每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2分。 注:以上评分资料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6分 | ||
2.2.3(3) | 投标人业绩 (6分) | 企业业绩(4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审计项目(包含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且单项合同投资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1.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审计项目(包含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且单项合同投资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注:1、业绩认定材料必须提供咨询合同,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咨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只算一项业绩)。提供的咨询合同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同一个业绩仅计取一次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3、业绩证明材料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 6分 |
项目机构 (19分) | 项目负责人(5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20年以上的得3分,执业年限15年以上的得2分,执业年限10年以上的得1分,执业年限5年以上的得0.5分,此项最高3分。时间以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上的初始注册日期为准。 项目组成员(14分): 1、基本要求(2分): 拟派项目组成员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配备为4人的(项目负责人除外,且其中必须至少包含二名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得2分;否则项目组成员此大项不得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3分): 2.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且注册专业有2个及以上的,得1分。 2.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2.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9分): 3.1每增加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加1分,最高加2分;每增加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加1分,最高加1分。(满分3分) 3.2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每有一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外的其他注册类最高级资格证书的,加1分,同一人员仅计取一次。本项最高得分3分。 3.3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评分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原件扫描件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彩色的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2)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包括:土建、安装、交通、水利。 | 19分 | |
技术标 |
审计服务 方案(24分)
| 1、审计方案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完整。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 3分 |
2、有较为完善的行业内部控制制度。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 3分 | ||
3、本项目的重点和难度分析及合理化建议,不描述不得分: ①重点难点分析,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②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制度措施,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③工作方案或措施方法能保证本工程高效节约,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④合理化建议,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10分 | ||
4、服务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计划与工作方式。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 3分 | ||
5、项目组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机制,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 3分 | ||
6、审计进度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以及与业主之间配合的协调机制,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分 | ||
备注: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审计服务方案取所有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6 月11 日至 2024年6 月18 日,
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5.2、 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2 日 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 2024 年7月 2 日 10 时 00 分;
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 (不间断) 、CA 锁、音视频设备 (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 (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 ,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7.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电子版1套 (U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元)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筹建处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灌云县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 址: 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
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谢工
电 话: 18036701234 电 话:0518-81162007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网络系统版) ,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CA办理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 中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 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招 (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新点投标工具下载网址: 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 TB.html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工 |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 15896100880 (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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