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东海县牛山路(站前街-晶都大道)改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22406030001 | 项目名称 | 东海县牛山路(站前街-晶都大道)改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22240603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东海县牛山路(站前街-晶都大道)改建工程设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6月20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东海县牛山路 (站前街-晶都大道)改建工程设计项目 标段 标号: 3207222406030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 东海县牛山路 (站前街-晶都大道)改建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东海县牛山路 (站前街-晶都大道)改建工程设计项目 标段 进行公 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东海县城区牛山路,站前街至晶都大道段 。 2.5 招标控制价: 4 5 万元 ,超过招标控制价将按废标处理 ;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 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 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市政行业 甲级 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专业 甲级 及以上设计资质;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 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 (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3) 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 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 4 )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5 )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 2 4 年 0 6 月 1 3 日至 202 4 年 0 6 月 20 日 ; 5.2招标文件获取 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陆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 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 为 202 4 年 0 7 月 0 5 日 09 时 00 分 ,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 他内容)。 特别提醒: ( 1) 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 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 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如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 人:任豪 电话: 1803658551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丰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海县幸福北路 201-135号(瓯龙北岸公馆北门往西70米) 联系人: 王浩 电话: 15151230670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 王浩 电 话: 15151230670 投诉书接收单位: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 系电话: 05180301650 1 、本次招标投标工具使用 7 .0 招投标系统货物模块,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如工具中内容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部分),如投标制作工具无对应内容可填空白文档替代;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材料如不能上传至投标制作工具对应处则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部分。 2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 (加密文件)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须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 3、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4、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 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 等)所造成的后果。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 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6 、依据苏建招办 [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 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 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7、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 [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栏 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本次项目投标人只能选择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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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东海县牛山路 (站前街-晶都大道)改建工程设计项目 标段 标号: 3207222406030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 东海县牛山路 (站前街-晶都大道)改建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东海县牛山路 (站前街-晶都大道)改建工程设计项目 标段 进行公 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东海县城区牛山路,站前街至晶都大道段 。 2.5 招标控制价: 4 5 万元 ,超过招标控制价将按废标处理 ;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 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 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市政行业 甲级 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专业 甲级 及以上设计资质;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 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 (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3) 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 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 4 )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5 )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 2 4 年 0 6 月 1 3 日至 202 4 年 0 6 月 20 日 ; 5.2招标文件获取 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陆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 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 为 202 4 年 0 7 月 0 5 日 09 时 00 分 ,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 他内容)。 特别提醒: ( 1) 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 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 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如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 人:任豪 电话: 1803658551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丰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海县幸福北路 201-135号(瓯龙北岸公馆北门往西70米) 联系人: 王浩 电话: 15151230670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 王浩 电 话: 15151230670 投诉书接收单位: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 系电话: 05180301650 1 、本次招标投标工具使用 7 .0 招投标系统货物模块,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如工具中内容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部分),如投标制作工具无对应内容可填空白文档替代;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材料如不能上传至投标制作工具对应处则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部分。 2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 (加密文件)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须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 3、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4、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 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 等)所造成的后果。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 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6 、依据苏建招办 [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 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 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7、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 [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栏 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本次项目投标人只能选择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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