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室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DZC-2024-008
项目名称: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室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室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42,819.5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医技综合楼室外工程占地面积约320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场地绿化、修建停车位、排污管道及化粪池、路灯照明、视频监控等设施。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00 | 3142819.5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室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5]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室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