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柘汪镇西棘荡村西南角地块生态治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12407290002 | 项目名称 | 柘汪镇西棘荡村西南角地块生态治理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12407290002001001 | 标段名称 | 柘汪镇西棘荡村西南角地块生态治理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9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柘汪镇西棘荡村西南角地块生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汪镇西棘荡村西南角地块生态治理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立项批文号:赣数投【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柘汪镇西棘荡村西南角K3、K4回填地块; 2.1.2建设规模:总填埋量约331200立方米;其中K3地块开挖、筛分、转运及处置填埋物约239200立方米(主要成分为铁尾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杂填土),K4地块开挖、筛分、转运及处置填埋物约92000立方米(主要成分为铁尾矿、建筑垃圾及杂填土)。 2.1.3最高投标限价:23467599.29元; 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2025年5月28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填埋物的开挖、转运、筛分、室外给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9年8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固体废物的清理或处理或处置,垃圾填埋场或堆场的治理或整治或修复项目的业绩。 注:(1)本招标文件所指的固体废物包括:垃圾、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泥状废弃物。类似业绩不包括封场工程及垃圾(污水)处理场或填埋场或堆场的新建工程。 (2)如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包含以上类似业绩的,则该部分合同金额须达到1200万元及以上,并且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不能反映相关指标,可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主证明中应清晰写明相应造价,否则不予认可。 (3)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者缺一不可。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类似业绩必须是牵头人业绩。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只对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予以认可,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不予认可。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6)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相关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均不认可。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由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担任,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if!supportLists](1)[endif]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资质升级而导致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利后果,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以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显示为准。 (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投标人须作出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的承诺,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文执行。(格式详见附件)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并更新自身诚信库资料(有效的且是最新的),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增项、延续等相关的所有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更新不及时、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上传于投标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分标准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88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会议号,请投标人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如投标人未在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17%、18%、19%、20%,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为332362.80元。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0分 3、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艺方案与技术措施(建议页数5-10页);1.0分 4、针对本项目的固体废物运输专项方案(建议页数3-5页);2.0分 5、针对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开挖分选方案及技术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0分 6、针对本项目的固体废物筛分、沥水、转运应急处理方案(建议页数6-10页);2.0分 7、实施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质量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6-15页);1.0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if!supportLists](三)[endif]类似业绩(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自2019年8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固体废物的清理或处理或处置,垃圾填埋场或堆场的治理或整治或修复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注:本招标文件所指的固体废物包括:垃圾、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泥状废弃物。类似业绩不包括封场工程及垃圾(污水)处理场或填埋场或堆场的新建工程。 (2)如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包含以上类似业绩的,则该部分合同金额须达到1200万元及以上,并且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不能反映相关指标,可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主证明中应清晰写明相应造价,否则不予认可。 (3)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者缺一不可。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类似业绩必须是牵头人业绩。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只对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予以认可,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不予认可。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5)评标办法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6)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相关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均不认可。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西柘汪村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8050316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坤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二十一楼 联系人:武工 电话:0518-85517117 十、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投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己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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