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峰南村)
标段编号:JSJY1110002024135001001
1. 招标条件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已经东海行审备〔2023〕6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南山光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 江苏崇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峰南村)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安峰镇内。
2.1.2最高投标限价:1650098.43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1.3招标规模:新建水泥道路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峰南村)(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本次招标施工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不得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项目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项目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3月-2024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见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投标人请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东海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点击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投标单位信息登记、招标文件领取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按照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按交易平台的规定下载招标文件。
4.3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5.2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注:1、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开标。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使用最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远程开标工程的时间以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时间为准;
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系统】—【东海专区】—【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开标-解密】进入开标大厅。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签到并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中心中下载)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文件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6、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开评标过程(含异议投诉)。远程交互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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