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石榴街道富民强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及人居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JSJY1110002024801001001
1. 招标条件东海县石榴街道富民强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及人居环境整治)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人民政府石榴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及自筹,连云港科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县石榴街道富民强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及人居环境整治)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石榴街道。
2.1.2最高投标限价:2896533.76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1.3招标规模: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道路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东海县石榴街道富民强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及人居环境整治)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6.4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4年04月至2024年0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3.6.6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6.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6.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见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投标人请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东海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点击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投标单位信息登记、招标文件领取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按照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按交易平台的规定下载招标文件。
4.3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
5.2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注:1、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开标。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使用最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远程开标工程的时间以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时间为准;
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系统】—【东海专区】—【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开标-解密】进入开标大厅。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签到并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中心中下载)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文件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6、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开评标过程(含异议投诉)。远程交互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全程参与,同时投标人参与交互的人员将一直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本工程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开评平台运行无故障。
10、投标人须在不见面交易系统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代理可退回其投标文件,在签到时需填写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未按照以上要求操作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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