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县域补短板试点(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泰市县域补短板试点(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惠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新泰市县域补短板试点(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XT-GC-20241021-02-01;
2.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标段划分及项目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主要内容是新建新泰市农村地区120kW公共直流充电站100个(充电桩400台)、大型720kW液冷充电站4个、光伏+储能+充电(光储充)充电站2个、2500kW换电站2个,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须进行的配套工作,包括且不限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的图纸深化修改、充电桩设备供货(含配套软件)及安装、前端配电设施的供货及安装(含高低压线路的接入)、设备接地、附属土建配套、安全标识、技术支持、4G网络接入、系统调试、配合工程项目整体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公共平台数据接入(充电桩验收时自行引入地下室手机信号,满足数据传输)等。具体内容详见设备采购清单。
2.4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9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 招标控制价:58690213.63元;
2.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确保整个系统的后期运营顺畅,本次招标接受充电桩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充电桩设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说明表,充电桩设备代理商需与所代理产品制造商具有股权隶属关系并提供股权关系证明及制造商授权书。充电桩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须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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