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9.7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学生代办费,最高限价为49.7万元(分项限价:夏装正装100元/套、春秋运动装130元/套及三合一冲锋衣270元/件)。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分项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内容
1、为展现学生积极、阳光的精神风貌,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学校拟在学生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下,为约994名(每年)学生采购每人夏装正装一套、春秋运动装一套及三合一冲锋衣一件;(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结算)。产品质量符合GB/T 31888和GB18401的标准要求。每套校服需印制校徽,校徽直径为5.5厘米。
2、供货期:本次招标为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校服供货企业的满意度测评、售后服务等考核结果,学校确定合同是否续签)。
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4、其它要求:量体裁衣。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五、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221.250.50:8090/TPBidder)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再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获取。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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